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激发广大群众举报、揭发、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积极性,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特制定本办法。
举报范围。本办法所指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是长白山景区范围内发现的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或旅游乱象相关的线索,主要包括:
1、垄断旅游线路资源,欺行霸市,强行收取游客费用的;
2、“黑店”揽客兜售,强买强卖,不明码标价;
3、“野导”欺客瞒客,诱导消费,索要提成;
4、“黄牛”加价倒票,囤票敛财,扰乱景区秩序;
5、其他严重“黑恶乱”行为。
实施日期。本办法自正式出台之日起实施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
举报方式。员工群众发现或知悉的涉黑涉恶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来人举报:
地点:股份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微信举报:通过股份公司景区微信群实时举报
举报电话:0433-5310199,0433-5310011,0433-531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