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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铁站停车场充电桩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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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发布于:2026-04-19 点击量:[18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铁站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智行旅游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司内部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铁站停车场充电桩项目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长白山高铁站停车场内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新能源充电车位共计20个,充电设备采用2台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搭配4套液冷超充终端,16套直流充电终端。

2.3招标范围:新建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共2台,4套液冷超充终端,16套直流充电终端。充电设备的电缆及施工安装调试。

2.4最高投标限价:633138.42元。

2.5工程建设地点:长白山池北区高铁站停车场院内

2.6计划开竣工日期:签订合同后开工,工期30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二维码的)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2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工程总承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随意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9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至招标方所在办公室: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智行旅游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股份公司老办公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9时30分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智行旅游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股份公司老办公楼)。

5.2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4日9时30分整。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1351443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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